為什麼我要同意?
此次公投案有7-16項,最重要為:第10、11、12號
第10: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如果你同意上述,民法就能維持原本的夫妻一男一女制度。全台灣2300萬的人也不會因為遷就少數人,而犧牲掉自己原本正常的男女婚姻關係。
第11: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本身提出的教材內容對大人來說都太超過了,更別說適合國中小學生。
第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上述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二人』就是指專法,專法就是替專門一群特性的人所設立的法律,如身心殘障者等。台灣是對同志友善的環境,我們也希望同志能享有婚姻
我要如何公投?
11/24日選舉日,攜帶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個人印章到戶籍地領取九合一選舉投票,投完之後再去領公投票,
一定要主動索取公投票。因為單位不會主動給!!!
上述的公投案能帶來健康心靈、家庭和諧。
我需要你投10、11、12同意票,我也需要你大力轉載,因為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快樂!